根据《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新长城自强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通过提供经济资助和人才支持活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员工顺利完成学业,按照捐赠方意愿并结合学校奖助学金评审的相关要求,公司依据相关工作程序,经过综合评审,明确以下员工获得2024-2025学年“新长城自强助学金”,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樊晶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4日至11月6日,如有异议,请联系:
团委书记:桂海钦 电话:13636001336
555000a公海会员中心
2024年11月4日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