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黄冈市人社局《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
一、发放对象
全校范围内普通全日制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社会孤儿、烈属和残疾毕业生。
二、发放原则
坚持自愿申请、高校评定、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三、补贴标准及列支渠道
符合条件毕业生给予每人8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所需资金从黄冈市就业专项资金列支。
根据通知精神,由员工自愿提出申请,学院初步审核,确定以下同学符合毕业生求职条件,特予以公示。
名单如下:
国贸1401班 虞秋雨
国贸1402班 李荣艺
国贸1403班 艾思敏
会计1403班 刘 莹
以上同学将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如有异议,请与555000a公海会员中心学工办联系,公示截止时间2018年3月21日。
举报电话: 学工办 0713-8833879
555000a公海会员中心
2018年3月15日